諸法實相「十如是」
圖 / 教育院編繹室文 / 教材研發小組
《法華經》:「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,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,所謂諸法如是相,如是性,如是體,如是力,如是作,如是因,如是緣,如是果,如是報,如是本末究竟等。」(註1)可知,「十如是」正是指分別從十種不同的角度來說明:只有佛才能夠完全了解的諸法實相。什麼是諸法實相的「十如是」?
舉例來說,如是「相」正是表達火焰的冒煙現象,而如是「性」表示火焰的燃燒性質。如是「體」,就是火焰。看到天空出現冒煙,就可以知道那裡有東西正在燃燒,進一步能夠確定那一個地方有火焰。
如是「力」指潛在的力量。如是「作」就是由「力」引發出來的作用。比如,過去生所造的業,它有一個潛在的能量,發揮出來就是一種作用。又,比如我們存有布施的心,然後真的花錢去齋僧,表示真的去做了這件事。
如是「因」就是成就這件事主要的種子、主要的條件;如是「緣」,指輔助的條件。主要的因最後產生的結果,就是如是「果」。「因」與「果」,加上輔助的「緣」,最後就產生「報」;所謂「因緣果報」,這樣就形成了。
所謂「本末究竟」,「本」就是它原來的,「末」就是那個結果,比如緣起是善,成就也是善。但為什麼講「究竟」?行一切正覺的種子為「本」,最後的果就是成佛。可見,「十如是」:「如是相」至「如是報」,乃至「本末究竟」,和《法華經》強調「一佛乘」的關係相當密切。
智顗法師《妙法蓮華經文句》:「(法華)經云『諸法』,故用十法界釋也。」(註2)表達不論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、阿修羅、人道、天道,或是聲聞、緣覺、菩薩、佛,每一界具足「十如是」,而每一界又與其他九界的「十如是」有相互連結的交涉關係。因此,天台宗以《法華經》為修行的主要依據,即使只是六凡四聖的一念,由於「十法界」的重重交涉,其來龍去脈是能夠進一步分析清清楚楚的。
(註1)後秦龜茲國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:《法華經》卷1,《大正藏》第9冊,第5頁下。
(註2)隋•智顗:《妙法蓮華經文句》卷3,《大正藏》第34冊,第42頁下。
源自:「法華經導讀」,釋了意法師主講,2014年6月。